6月12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高考时间、志愿填报、加分录取等重要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省全国统考时间为7月7日至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今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 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国家专项计划)7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7月26日至8月1日填报。 办法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退役士兵考生等6类,提出加分录取的细则。 (1)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办法提出,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