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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商公告:2015年度“责任湘商”和“创新湘商”评选活动方案

2015-4-30 15:06| 发布者: cnxqw| 查看: 27816 |来自: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

摘要: 一、评选目的 2015年度“责任湘商”和“创新湘商”评选活动以“责任缔造价值、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秉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旨在引导和鼓励湘商回报社会、奉献社会,增强湘商社会责任感,推动和促进湘商创新 ...

 

一、评选目的

2015年度“责任湘商”和“创新湘商”评选活动以“责任缔造价值、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秉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旨在引导和鼓励湘商回报社会、奉献社会,增强湘商社会责任感,推动和促进湘商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责任湘商、创新湘商的良好形象,达到团结湘商、宣传湘商、服务湘商、发展湘商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

学术支持:湖南省社科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媒体支持:湖南日报、红网、当代湘商、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网等

三、评审委员会

总顾问:王克英  第八届湖南省政协主席

  问:许云昭  湖南省委原常委、纪委书记

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

        杨泰波  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蒋作斌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桂求  第九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放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

        苏仁华  湖南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人事厅长、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监事长

        王光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熊方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毛七星  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召集人

  任: 湖南省商务厅负责人

副主任: 陈炜

评委会办公室

  任:陈 炜(兼)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活动总体策划、筹备组织和各项协调工作。

2015年度“责任湘商”、“创新湘商”评委:

拟邀请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台办、湖南省外事侨务办、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质监局、湖南省政府新闻办、湖南省优化办、湖南省工商联、湖南省侨联、湖南省国税局、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湖南省社科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省各市州经协办,湖南日报、红网等单位领导和专家。

四、参评对象

各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会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评选项目设置及条件

(一)2015年度“责任湘商”20名左右

评选条件:

1.所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合格产品、无偷税漏税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环保不达标、企业和个人无违法行为;

2.有服务区域合作、参与社会慈善、支持教育基金、扶贫帮困等公益行为,在诚信经营、规范生产、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过一定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公众形象。

3.在安置大学生、残疾人等剩余劳动力就业成效明显。

评分细则:

下列前两项按入围参评对象单项申报数据排名记分,其它内容分项综合评审排名记分,各分项评审分值达到该单项满分为上限,总计满分150分。

1.经营状况、纳税额10

2.参与社会慈善、支持教育基金、扶贫帮困等捐赠公益行为50分;

1)参与社会公益项目10分;

2)扶贫帮困、慈善捐赠30分;

3)安置大学生及残疾人就业10分。

3.承担企业责任获得政府、社会授予相关荣誉20分;

1)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相关荣誉,每项记6分;

2)获地市级政府部门授予相关荣誉,每项记5分;

3)获国家级、省市级社会公益组织或行业协会等授予相关荣誉,每项分别记54分。

4.参与省际经贸活动、服务区域合作、回湘投资30分;

1)参与回湘投资、协助招商引资等15分;

2)参与省际经贸活动、服务区域合作15分。

5.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分;

1)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10分;

2)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商业道德、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务10分。

6. 其它体现湘商责任的重要贡献20分。

(二)2015年度“创新湘商”20名左右

评选条件:

1.所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合格产品、无偷税漏税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环保不达标、企业和个人无违法行为;

2.有企业认证、快速成长、科技发明、名牌产品等明显优势,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走在行业前沿,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领先地位和持续发展能力。

评分细则:

下列前两项按入围参评对象单项申报数据排名记分,其它内容分项综合评审排名记分,各分项评审分值达到该单项满分为上限,总计满分150分。

 1.经营状况、成长性(销售额增长率)20

2.研发投入(研发经费占销售额比例)10

3.获得相关认证30分;

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记6分;

2)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或国家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每项记5分;获得省市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每项记4分;

3)获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记4分,获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记5分,获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记6分。

4.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40分;

1)参与制订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记654分;

2)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等奖项,每项: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4分;获得地市级、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奖或产品创新奖等,每项记3分;

3)获国际、国内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等,每项分别记43分。

5.获得名牌产品等称号30分;

1)获得国家知名品牌产品称号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每项记6分;

2)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每项记5分;

3)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称号每项记4分。

6. 其它体现湘商创新的重要成绩20分。

六、评选流程

(一)申报与推荐:自201548日开始个人申报,省直有关单位、市州经协系统及商会推荐,当地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该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有无违法经营、不合格产品、偷税漏税、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不达标、企业和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并签署审查意见,由推荐单位向评委会报送有关参评材料;

(二)考察与评审:2015730日截止申报,由评委会组织初审,对申报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比对,每个评选项目各产生30个入围名单,然后由评委会专家对入围个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审核,确定初步评选名单;

(三)公示与确定:2015831日前,对初步评选名单完成主流媒体公示、政府部门备案,确定评选名单;

(四)揭晓与授牌:20159月在“湖南省第七届湘商大会”上宣布评选结果,组织授牌。

七、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责任湘商”、“创新湘商”评选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获各类证书复印件,评选标准中各项审核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72号万象新天企业公馆52901室。

(二)联系人: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秘书处

     王宇翔 0731-85217002  95516247@qq.com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秘书处

20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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