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6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6日从贵州高院获悉,贵州高院日前出台《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建设营商法治环境》(以下简称《意见》),以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全面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 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实现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办理时间显著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为主要目标,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为贵州高质量建设营商法治环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实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建设营商法治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和使命担当意识,树牢破产审判法治思维,延伸司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功能,扎实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意见》指出,要推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事)件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调研和破产专项资金等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处理破产处置所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受理通道。转变审慎受理的传统理念为依法受理,加强审级监督,做好“执转破”案件的移送、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受理效率。要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推动设立破产审判庭或挂牌破产审判庭,实现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归口集中审理。注重破产审判法官的选任和破产审判团队人员的培养,打造科学合理的破产案件审判队伍格局。探索建立破产审判庭(或破产合议庭)和破产审判法官分别单独考核的专业化绩效机制。 《意见》指出,要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明确案件审理期限。推进信息化应用,提高送达、审理等效率。加强案件评查和对长期未结案件的通报督办,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要完善管理人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积极督促指导成立管理人行业协会,完善管理人监督管理机制、报酬确认和支付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依法监督责任,压实合议庭主体责任,确保实体到位程序到位。要进一步加大破产制度宣传力度。积极通过传统媒体和微视频、法院官网等新媒体途径,加大破产文化和制度价值宣传力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