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人杨文龙(左)、杨盘中(右)在法庭上。 本报讯(记者罗茜 摄影报道)昨天,黔东南州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备受关注的凯里“1·13”爆炸案在此开庭审理。出庭受审的是制造了这起爆炸案的杨文龙、杨盘中。庭审中,两名被告人认可“1·13”爆炸案是他们一手制造的,但在很多细节和问题上,彼此相互指责,将责任推给对方。 以三宗罪提起公诉 上午9点,审判长命令法警将两名被告人带入法庭。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一名女检察官宣读公诉书,介绍了“1·13”爆炸案的详情,并认定杨文龙、杨盘中犯三宗罪,即爆炸罪、偷盗爆炸物罪、盗窃罪。检察机关认为,杨文龙、杨盘中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15人死亡,18人受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应当严惩。 公诉机关指控,杨文龙、杨盘中实施爆炸的目的,就是把赌场的人炸死,然后“捡钱”。 尽管杨文龙、杨盘中在庭审中相互推卸责任,但说起作案原因时,都提及到了“日子不好过”或欠债过多的问题。 两被告人当庭“互咬” 庭审中,杨文龙、杨盘中认可“1·13”爆炸案是他二人一手制造的,但在此案的诸多细节上,两人则相互推诿,相互指责。 就谁先提出作案的问题,杨文龙说,杨盘中早就与他人预谋好了,才找到自己的,因为他欠杨盘中8000元,所以答应“一起干”。杨盘中则说,他与杨文龙10多年前在广东打工时认识,案发前,两人相遇,杨文龙便询问杨盘中“过得怎么样”。杨盘中回答说:“穷困得很,没有钱花”。 “听了我的话之后,杨文龙便说带我一起找钱。”杨盘中说,至于怎么找钱,他则没有明示。 杨盘中还提到,在作案过程中,他是根据杨文龙的安排和指示去做。 此外,这起案件需要核实的问题和细节还有,偷盗面包车、购买作案工具、自制爆炸遥控装置、偷盗炸药雷管等,法官核查这些细节和问题时,两名被告人都把责任推给对方。 雷管来源于何处? 在本案中,引爆炸药的雷管来源于何处,是当事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 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提到了杨文龙等偷盗炸药的情况,但对于雷管的来源,没有作出清楚的交代。 杨文龙的交代也是前后矛盾,他在侦查阶段曾供述,2013年12月25日,他与杨盘中在凯里市湾水镇里仁煤矿发现炸药和雷管,遂将它们盗走。而到了法庭上,杨文龙则称,雷管是杨盘中从其亲戚处搞来的。在侦查阶段他之所以没有如实交代,是因为杨盘中曾告诉他,不能害了他的亲戚。 而杨盘中则表示:“开始杨文龙跟我说过,雷管从潘老板(身份不明)处获得的,后来又说是偷盗而来。” 到举证阶段,当事各方又提起雷管来源问题时,杨盘中又改口说“不晓得了”。 杨文龙的辩护人断言,雷管不是从里仁煤矿偷盗而来。他请求将雷管的来源调查清楚,因为这对其当事人十分重要。公诉人则称,雷管是客观存在的,它来源于何处不影响对事实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