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获悉,结合企业纳税总额、数据填报等情况,贵阳市将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贵阳市科技惠企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 根据《措施》,除对首次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与奖励以外,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20万元补助,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双提升”。 《措施》明确,每年对纳入统计监测的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以年度企业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后补助: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15%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10%补助,最高补助额度500万元。 对评估结果为良好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10%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 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给予5%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2.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100万元。市级和企业所在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科技资金分别承担50%。 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贵阳市还出台了《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9〕42号),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基于年度运营情况,每年给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15万元、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20万元运营补助;每年给予市级众创空间最高10万元、省级和国家级众创空间最高15万元运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