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伴 导 读 6月18日,《湖南日报》头版刊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此件一出,引发广泛关注。 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根”和“魂”,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滋养着城市的成长发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事关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 趁着热度,湘伴君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 何以重要? 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和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缺乏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航指路。 岳麓书院。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辜鹏博 摄 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考察。在岭南文化气息浓郁的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历史文化街区永庆坊,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长沙,蓝天白云下的橘子洲头与湘江两岸。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立亮 摄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书记念兹在兹,在此后全国各地的考察中多次提及,“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能一律大拆大建,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岳阳楼远眺。通讯员 摄 2021年9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这是我国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此次湖南出台《实施意见》,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恰逢其时,很有必要。 保护传承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往小了说,可以让从小生活在当地的人们看见过去,一解乡愁;往大了说,可以让人们记住历史、看清来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湖南成绩 文化遗存不是冷冰冰的历史,而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可知可感。近年来,湖南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坚持统筹谋划、应保尽保,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方式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让历史文化遗存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在长沙,天心区深挖太平街历史文脉,通过“文化+科技”“文化+创意”等方式对街区进行升级改造,突出街区文化主题和定位,太平街一跃成为众多游客心目中的网红打卡地。 长沙市天心区太平街。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傅聪 摄 在衡阳,珠晖区将建湘柴油机厂打造成为“建湘工业艺术馆”,在这里,人们不仅可以看到建湘生产的产品及其发展历程,还可以了解湖南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史。 湖南不遗余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积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两项工作,先后印发《湖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湖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构建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三级保护体系。 凤凰古城。滕建康 摄 截至2021年9月,全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48个,拥有中国传统村落658个。 两个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两个目标: 到2025年,具有湖南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系统完备、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保护传承湖湘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全面形成,湖湘历史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保什么? 谈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我们首先要知道保护和传承的对象是什么。 《实施意见》明确,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永顺县芙蓉镇,保存着的千年古镇风貌。李永生摄 从见证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180多年的近代史、100多年的建党史、70多年的新中国史、4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的代表性历史文化遗存,到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实施意见》系统、分门别类、分时间段对保护对象进行了明确。 怎么保? 《实施意见》提出四方面内容: 1、划定保护范围。 2、加强建设管控。 3、注重整体保护。 4、推进活化利用。 总结起来就是,找出来、纳进来、亮起来。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发掘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将其纳入到保护清单当中,并对已公布的各类保护对象及时挂牌保护。 同时,将保护工作与下一阶段的城镇化、高质量城乡建设和城乡发展融合起来。城市更新中改变以往“拆改留”的逻辑,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通过资源普查,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 总而言之,在湘伴君看来,就是要让过去与今天并存,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相辅相成,让城市文化根脉在城乡建设更新中得到接续。 此外,《实施意见》还确立了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并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两个方面来促进工作:一方面是通过政府行为,将保护成效与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对造成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依纪做出处理;另一方面,专门提出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城乡文化遗产将是公益诉讼的关注重点之一。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如同一场“接力长跑”。湘伴君相信,随着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将再次按下“加速键”,源远流长的湖湘文化必将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文|杨佳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