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市南明区政府网站7月15日消息,南明区绿苑小区“7·8”火灾调查处置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8日凌晨1时左右,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悠然居17A栋1单元发生火灾,造成501号住宅3名未成年男性抢救无效死亡,2名成年女性经治疗后病情平稳。经过调查取证,401号住宅陈某江(男)、张某(女)涉嫌失火罪。 通报称,7月8日1时09分,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明区绿苑小区悠然居17A栋1单元发生火灾。接警接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救援,南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1时20分,救援力量到达火灾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及现场救援工作。1时41分,火势被扑灭。 现场共救出501号住宅5名被困人员(2名成年女性,3名未成年男性)。120救护车立即将5人就近送至沙冲南路省骨科医院急救,其中3名未成年男性抢救无效死亡;2名成年女性经急救后转运至省骨科医院白云院区继续治疗,目前2人病情平稳,正在康复中。 经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排除人为纵火因素。7月13日,经家属同意,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死者进行尸检,结果显示三名死者均系一氧化碳中毒致死。7月14日,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及尸检结果等相关证据,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系悠然居17A栋1单元401号住宅客厅西墙南侧沙发背后墙插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经过调查取证,401号住宅陈某江(男)、张某(女)涉嫌失火罪。2022年7月10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涉事人员陈某江(男)依法刑事拘留,涉事人员张某(女)因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遇难者家属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17栋1单元501室,7月7日晚间他和妻子在外办事,深夜家人打电话告诉他家中起火,接到电话后,他就往家赶,进入大楼后,他也不知道具体哪家着火,自己拿着灭火器,看到哪里着火了就灭火。后来消防人员到了,将黄先生家的门撬开。家里五个人都被熏晕了,自己两个儿子和外甥在抢救时不幸遇难,黄先生的母亲和侄女还在重症监护室。黄先生说,起火的并非他们家,而是楼下的住户家。他的两个儿子,大的15岁,小的10岁,外甥今年才7岁。“7月7日中午,外甥才和我妈从湖南来到贵阳。”黄先生发给记者的视频显示,夜间一楼房起火,火苗从窗户蹿出,同时伴有滚滚浓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