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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提振经济工作方案》助企纾困政策解读

2022-10-7 10:51| 发布者: cnxqw| 查看: 33047 |来自: 盛世湘黔网

摘要: 《贵阳贵安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提振经济工作方案》助企纾困政策解读一、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用、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1.生产、 ...

《贵阳贵安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提振经济工作方案助企纾困政策解读

 

一、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用、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

申报时间:2022年每月申报征收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0851-86900028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截止到2022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适用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时间:按月或按季申报征收期内(截止日期20221231日)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0851-86900028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3.“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至2024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50%税额减征,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适用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1231日(政策执行期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0851-86979853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

政策内容: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截止到202412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申报时间: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内(截止日期20221231日)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0851-86979136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5.重点群体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内容:20251231日前,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适用主体: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即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

申报时间:每月或每季申报征收期内(截止日期20251231日)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0851-86900028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6.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适用主体:中小微企业

申报时间: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0851-86979136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9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

政策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基本涵盖企业缴纳主要税费

适用主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报时间:系统自动延长,无需申报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线下申报——贵阳贵安各办税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贵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0851-86979853

贵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851-88901306

 

三、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内容:2022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主体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税人

申报时间:202212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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