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黄娴 27日,从贵阳贵安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暨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促进贵阳贵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强省会”行动,《贵阳贵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 《措施》共28条,从全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动民营经济松绑减负等方面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全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一)积极营造尊重民营经济的社会氛围。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及时回应民营经济人士关切。积极推荐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和社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家在群团组织中兼职,聘用一批民营企业家担任营商环境考评员、监督员。 (二)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成长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社会主义学院(校)要向民营企业家敞开大门、开展培训,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定期发布重点行业民营企业10强榜单、表扬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强化服务民营经济意识。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满意度测评,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和民营企业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成效突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加强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扎实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细则。建立健全市委书记、市长恳谈会制度,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及市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制度。在筹备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时,注重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相应公开商务活动。 (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沟通反馈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政企沟通平台作用,集中反映企业诉求,更好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健全“12345”便民热线、“贵商易”平台涉企信息推送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企业反映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区域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贵阳贵安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六)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五个一办”,持续做优“贵人服务”品牌,全程网办率在2025年底前达95%,实现“15分钟政务服务圈”在贵阳贵安全覆盖。优化完善“涉企一件事”,提供民营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3个工作日以内。 (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等各类能源项目,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并网运营等方面做到对各类型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和发展。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便利化企业扩大规模。 (八)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民营企业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保留基本往来账户,依法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冤错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九)营造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不放抓督办,加大对拖欠工程款、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推动解决拖欠问题。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协同的企业债务纠纷化解机制,推动企业债务资金循环,及时化解企业“三角债”。对起诉到法院的“三角债”法律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裁判,减少企业应对法律纠纷的时间。 (十)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持续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引导支持更多民营企业投资进入爽眼、爽口、爽心、爽身、爽购、爽游“六爽”产业体系,推进“爽爽贵阳”城市品牌全面升级。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推广民营企业经验成效和先进做法,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全力推动民营经济松绑减负 (十一)进一步拓展柔性执法领域。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支持商贸企业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批准可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促销活动。 (十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招商承诺清兑。对于各项待兑现事项找准责任主体、强化担当、限时解决,将兑现行动常态化,建立排查机制,并在承诺兑现过程中将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予以容错免责,鼓励责任主体积极寻找分类处置办法。 (十三)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持续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对绿色环保产业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免收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基本电费至2025年年底。 (十四)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物流成本。切实落实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高效办理通行证,解决好配送车辆“上牌难、进城难”等问题。对水路运输船舶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积极争取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 (十五)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用工成本。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民营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1%(含)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持续推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全力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 (十六)建立健全高效便捷融资机制。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理顺上市和挂牌交易程序。建立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加强金融政策宣讲,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依托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平台优化企业线上金融服务,优化企业找资金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适时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十七)切实做好民营企业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简单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积极协助民营企业申报省新型工业化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贵阳市工业化发展资金池转贷应急、委贷、担保业务。深化推进“税银互动”合作,依托“税务信用云”平合助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八)加大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发挥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等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支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十九)加强农村产业化金融支持力度。设立贵阳贵安中小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化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予以200—2000万元基金支持。开展农业企业贷款贴息,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完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双托底”的保险机制。 全力夯实民营经济要素保障 (二十)加强用地用房要素保障。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制度,合理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方式,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应或园区转让的工业用地权利。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工业用地收储力度,保障标准厂房新增建设用地,在国有资本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方面,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新型城镇化基金等支持力度,降低标准厂房建设中的融资成本。 (二十一)加强人才人力要素保障。畅通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按程序、标准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探索研究型企事业单位与创新型民营企业之间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在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为民营企业高层次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环境。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建立重点民营企业用工“一企一策”联系服务机制。 (二十二)加强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切实加强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满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需要。供电报装全面推行“三零”“三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和审批改备案。20千伏及以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全过程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气接入“零负担”政策。 (二十三)加强科技数据要素保障。支持开展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建设,培育数据流通交易中介机构,积极引导场外交易转向场内,不断扩大交易规模。抓好数据开放,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探索开展政务数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强化数据供给,拓展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可供交易的数据产品。 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二十四)推动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对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贵阳市工业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成功在A股及港交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贵阳贵安企业,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00-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在贵阳贵安新设立且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300-500万元奖励。发挥好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 (二十五)加大民营企业培育扶持。对获得认定的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认定等级给予15-25万元奖励。对新建投产上规工业企业按每户20万元、成长性上规工业企业或大个体按每户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择优每年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总部(含区域性总部)落户贵阳贵安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按照年营业收入给予50-20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举办会议展览活动,按照《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补贴扶持。 (二十六)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对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相关行业民营企业,其实施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获得国家、省、市优秀示范评选的,按照《贵阳贵安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给予资金支持;对帮助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获国家、省、市优秀示范评选方案的民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七)促进民营企业绿色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参与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参与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 (二十八)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对贵阳市辖区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额外再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获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民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最高补贴500万元、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补贴100万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补贴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