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与省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贵州省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方案》,将从科研机构建设等七大方面,支持全省民营企业进行发展。 据悉,该方案旨在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到2017年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并力争达到60%的目标任务,确保到2017年打造形成民营科技企业成长型梯队,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方案》显示,我省将从民营企业的科研机构建设、众创空间建设、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和培养引进创新人才、知识产权创造及应用、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保障建设、引进培育民营成长梯队企业、改善民营企业创新融资环境等七个方面给予扶持。 凡新认定建立在民营企业的省级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到500万元补助;对民营企业引进到贵州省建立的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并在创新项目上重点倾斜。 由民营企业发起建立的众创空间,对认定后纳入省级孵化器管理的,以后补助的方式给予100万元支持;纳入国家认定的众创空间,我省将按最高不超过国家支持额度的50%进行匹配扶持。 民营企业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50万元或20万元的补助;对购买专利技术或核心技术到我省进行产业化并取得实效的项目,可获最高200万元的扶持;牵头制定标准的民营企业或个人,按标准的等级,可获最高50万元的补助。 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对产学研合作建立的民营科研机构,按照注册资金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民营企业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助;民营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单位50万元的建站补助。 我省建立专利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按最高不超过50%的贴息额进行补贴,鼓励和支持贵阳国家高新区内民营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采取省、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资助的方式对拟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150万元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