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表示,自今年6月1日起,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10月22日,保监会将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在内的12个地区加入第二批试点阵营,于明年1月1日启动。 湖南明年试点商业车险改革,车主们会有哪些“福利”?如何续保才能省钱省心?车险投保有哪些常见的误区?红网财富为您解密。
车险分类
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交强险 | |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 | 商业险 | 基本险(主险) | 车辆损失险(车损险) | 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 | | 附加险 | 包含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座位责任险(即司乘责任)、自燃险、划痕险等 |
详细解读请点击》》 车险费改试点扩围,车主们会有哪些“福利”? 福利 | 简介 | 1、不出险车主费率优惠更高,常出险车主费率上浮更多 | 改革后,车险费率的浮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原来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车主,最多只能享受到七折的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车主,费率最多上浮到基准水平的1.3倍。而在新的制度里,最低系数到0.6,最高到2倍,价格上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定价趋势。 保监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8月,这几个试点地区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只有9%的客户涨价超过20%。从前期试点结果看,保费价格整体下降。对于湖南的低风险车主来说,这样的优惠也会成为常态。 | 2、高保低赔被强制调整,保费与新车购置价脱钩 | 改革前,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 3、保险责任范围更广 | 没挂牌时出事故也可赔。改革前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改革后,即使是没有挂牌,也可以获赔; | 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 | 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
如何续保才能省钱省心?
业内人士介绍,新的费率条件下,往年出险次数对保费的影响程度更大,对于多次出险的车主来说,提前续保可能会比改革后再续保会更优惠,因此,也有部分多次出险的车主选择了提前续保。那么,如何续保才能省钱省心?
不同类型车主 | 业内人士建议 | 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且车龄较高的客户 | 磕碰几率小,车损、盗抢险就可省下了,而车上人员责任险可用个人意外险来替代。建议投保“交强险+第三者险”组合即可。 | 主要用于上下班,且住所与单位均有正规停车场的客户 | 可以不投保全年的盗抢险和玻璃险,但自驾车旅行前最好短期投保盗抢险和玻璃险,以防范旅行期间的风险。 | 经常长时间上路或经常搭载乘客的客户 | 建议考虑提高车上人员责任险到5万元每座,或单独将驾驶员座位保额提高到5万元。 | 补充 | 因为风险没办法完全提前预估,因此条件允许的话,自然是购买越全面越有保障。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 |
车险费改试点: 已试点省市77%车主保费下降 明年起车险费改再增12个试点 责任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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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投保最常见的三大误区,您中招了吗? 保险并不是万能的,有很多驾驶人对车险的认识存在误区,使得保险赔偿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从而引发纠纷。在此,我们为您揭秘车险投保中最常见的三大误区,助您轻松挑选适合的车险来规避风险。 误区一: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 有些车主认为交强险有12万元的赔偿限额,发生交通事故后,这12万元属于“必赔项目”,有交强险就够了,因此仅投保了交强险。 但是交强险是有限额的,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 误区二: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 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上了“全险”,无论发生怎样的事故都不担忧了,但其实并没有“全险”这个概念,机动车的保险由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众多险种构成。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值得注意的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赔偿的主要险种,其他很多险种是不赔偿的。 | 误区三: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 很多人认为保险就是万能钥匙,只要险种多买一点保额上高一点,就万事无忧了。但是,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因此,在保险公司尽到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诸如营运损失之类的间接损失,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也就是说,上述情形下,交强险所垫付的款项只是为了使伤者及时获得救治,即使投保了交强险和高额的商业保险,所有责任最终也由侵权人自己承担。 |
综合保监会官网、南方日报、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