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6 13:02| 发布者: cnxqw| 查看: 25890 |来自: 贵州省社科联
各市、州(县)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社科联和省社科联所属社团标准化建设,推动我省社会科学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省社科联将开展贵州省社科联系统2013—2015年度社会科学团体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州社科联及2013年1月1日前成立的县级社科联,2013年1月1日前依法登记成立的省社科联所属社团。 2.优秀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市、州社科联、县级社科联领导和工作人员;省社科联所属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 二、评选数量 1.表彰先进集体25个。各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表彰优秀工作者25名。各市、州(县)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团可推荐优秀工作者1人。 三、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思想建设: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带领会员严谨治学,潜心钻研,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2.组织建设:社团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按时完成年检工作和业务考核;领导班子健全,组织结构合理,专(兼)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职,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会员管理规范,严格履行入退会手续,拥有的会员数量达到有关要求;能够依照章程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按时换届并按照文件要求履行申报、备案等相关程序;党组织健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2次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的研讨活动,重视本学科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针对全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咨询活动,在繁荣文化、服务中心、助力发展中做出一定成绩和贡献;能够鼓励和支持会员积极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社科普及活动,能够经常性的举办知识讲座、培训活动等;开展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认真做好会刊的编辑发行工作。4.履职情况:主动接受省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参加或承办省社科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完成省社科联部署的各项任务,按时向省社科联报送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提交重要活动计划和活动报道;积极参加全省学术年会、“社科理论走基层”、“社科普及周”、“黔灵百姓讲坛”等重大活动。5.基础建设:社团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在银行有独立帐户及一定的活动经费;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收支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机关要求;自身档案管理健全,基础资料保存齐全,人员变更交接备案及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优秀工作者 1.从事社科联或学会工作3年以上,积极主动地探索社科联(社团)工作规律,尽职尽责地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工作勤恳且富有成效; 2.热心参加省社科联和所在社科联(社团)的学术活动,在学术领域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为繁荣社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3.在所在社科联(社团)开展社科普及、社科评奖、咨询服务、刊物编辑、网站建设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五、评选工作安排 1.下发通知(11月上旬):省社科联通过贵州省社科联网站下发《关于开展贵州省社科联系统2013—2015年度社会科学团体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推荐(11月中下旬):各市、州(县)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团收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评选条件,召开党组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进行推荐,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3.初选(12月上中旬):由省社科联学会部对申报的材料整理登记,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形成初选名单。 4.省社科联党组会审定(12月中下旬):省社科联召开党组会,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结果,形成表彰决定,通过贵州省社科联网站发布。 六、申报要求 1.参评集体:参评单位须填写《贵州省社科联系统2013—2015年度社会科学团体先进集体申报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参评个人:由各市、州(县)社科联和省社科联所属社团填写《贵州省社科联系统2013—2015年度社会科学团体优秀工作者推荐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集体和个人的材料于11月29日前报省社科联学会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七、奖励 评选出的2013—2015年度社会科学团体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将在相关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联系单位:贵州省社科联学会部 联系电话:0851-85256240(传真) 联 系 人:彭娟 电子邮箱:gzsklx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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