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对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东盟10+1国)”(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对湖南企业如何更好地对接“一带一路”,提出的首批指导意见。 根据《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省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指导意见》,分三批进行发布。指导意见将覆盖我省全部对外投资的八十多个国家,按产业与国别进行区分,为我省对外投资提出指引。 东盟是我省的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我省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设立的省级产业园区有越南(东盟)湖南商贸物流工业园、东帝汶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省级重点培育园区有湖南尔康(柬埔寨)农产品加工园区、泰国湖南工业园、老挝农业产业园。 《指导意见》指出,我省企业可依托这些载体,抱团出海。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东帝汶等国家工业化程度相对欠发达,可考虑以直接投资和出口贸易方式进入其市场;投资方向可考虑资源密集型,如建材、服装、纺织、食品等轻工业。马来西亚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可采用技术合作方式进入该国市场,选择投资原料制品、食品、纺织、电子产品、化工和烟草等行业。泰国、菲律宾、印尼,工业发展水平居中,可考虑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 接下来,省发改委将研究国家优先部署推进的其他40个国家,发布第二批对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第三批将发布剩余国家的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