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房产18年未果的当事人张富根 本网讯:2015年12月25日,65岁的农民张富根走在平遥古城街头,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呼:“老张,你的事怎样了?”他笑着应答:“快了,就快了。” 张富根一脸欢喜,带着点农民的小得意,他说自己的知名度很高,“别说普通老百姓,就连政府上上下下的人都认识我。”因为“要房子”的事,他学会了用偷拍设备,曾经传到网上一段“官吞民宅”的视频,点击率高达20万。 这是一套约600平方米,紧靠“平遥明清一条街”的古民宅,现已被整体拆除重建。张富根在讨要房屋的维权过程中,张富根遭遇了种种怪现状,“房子背景很深,从拆除到现在,根本没有人敢管。” 平遥房管局的“熟客”“熟人”“名人” 一:张家经租房的前因后果 实际上,从去年11月份之后,张富根就再也没有找过相关部门。“各单位的保安根本不让我进去。今年好像都换了人,都不认识我了。”他说实在是找不行了,每天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耗费在这上面,他腿都跑肿了,“每次就说等几天,等几天,他们光是说一句,我就得从村里往下跑,一趟又一趟……” 张富根是平遥县中都乡西湖村人,膝下两男三女,其家中养有十几只羊,靠务农为生。 这处位于平遥县古陶镇花园街9号的老宅院,属于前后院的建构布局,有东房6间、西方5间,北窑洞3间,南房4间。 1958年,该房产因《出典人下落不明,产权待定》,及其张富根母亲胡佩花被判服刑无人看管,而被“政府代管,并被平遥县房产管理委员会接管经租至今”。之前,平遥县房产管理委员会因清产核查将其父母胡佩花所持有的《典契》收走,出具了《收据》一张。 2015年12月24日,张富根提供了这份1958年平遥县房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典契》收据,收据表明,其父张中科其母胡佩花的房产证明被房产管理委员会收取代管。 “代管”房,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1949年解放初期,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对私有的无人管理的房屋,或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挤占的个人房屋政府统一管理、出租、修缮。1986年国家出台《落实私房政策》,这意味着在法律上原房产所有人仍是其代管房产的所有人。且我国历年来的法律法规,均无将代管房没收归国有。 那么,缘何张富根父亲张忠科的房子变成了代管房? 张富根解释:“房子是我爷爷张成旺因典当绝当而来,我父亲张中科继承的,我父亲去世后,1958年,我母亲胡佩花多收了房客2毛钱房租,房客就向平遥县城关镇革命委员会举报。我母亲胡佩花被迫害入狱,平遥县人民法院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我母亲不服,提出上诉,当年,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而服刑两年。劳教期满之后,我母亲胡佩花不服原判,又提起了再审,1962年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62)法刑裁字第29号《刑事裁定书》依法撤销了前榆次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改判免于刑事处分,处1000元的罚金。”这房子就是在我母亲胡佩花服刑期间,平遥县城关镇部分思想激进的人趁人之危将其交予房管会代管的,至今未予退还。 2015年12月24日,张富根从杂乱的房间里,找出一个包裹,出具了以上判决书等材料证据。他说:“几份判决书中,关于花园街9号房院的产权,从始至终并没有提到过,更没有判决充公。” 从2007年,张富根就提交原始手续申请退房。“几乎一年要跑几十趟,找了这个部门找那个部门,求了这个求那个,他们都各自推诿。” 多方申请四年之后,2011年6月,平遥县房管局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对张富根申请的古陶镇花园街9号院进行了测量。然后,再无下文。 二:农民张富根维权变明星 日复一日的奔走,事情仍然如石沉大海。张富根犹豫过,退缩过,甚至于他产生了怀疑, 私房落实政策是不是真的在服务于老百姓。 在私房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各地房管局既是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执行者,又是代管房利益中的一方。目前,大部分代管房仍由房管局管理。大多人因拿不到房管局保存的房产证据,而不了了之。然而,张富根是个不折不扣的倔强老头。 他曾在北京做过生意,也算见识过一点世面。“我母亲的判决书的原始证据,房子谁在租住,房子的典当契约,这些情况,我根本无法了解到。看到电视上记者们的暗拍,我咨询了一些人,就下定决心,自己偷偷取证。”张富根花三百元购买了暗拍设备,带着女婿,再次走进了有关部门。 “每一份取证都要经过十几次的奔走和恳求,才能得到,费劲得很。”对于自己拍到的证据,他分外骄傲,“这是一个记者和律师才能办到的事,我一个农民做到了。” 1968年各级法院手写的判决书,平遥县房产管理委员会没收的《典契》,以及举报者当年的材料,古城房屋修缮申请表审批表等等,这些关键的证据,张富根一件也没落下。 他将偷拍到的这些材料整理成文字图片信息,送到了有关部门,希望按照国家政策给予落实。 “房管局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推到房辉古城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经租房的管理收费情况),各单位部门来回推诿,没有回应,更不用谈什么解决了。看到没有丝毫希望,我狠了狠了心,把他们回复我的态度和话,还有他们强拆房子的过程都偷拍了下来,请懂视频的裁图,请懂文字的写下来,起了个标题《官吞民宅》,传到了网络上。”张富根说,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下子就那么火。 2014年后半年,该视频的点击率上到了20多万。张富根走到哪里,都有人和他打招呼。一些告状的人从平遥各个地方,找到张富根村里的偏僻的住房,希望他也能帮助自己讨回公道。他走进行政部门以及机关单位里,一些并不认识额人调侃:“老张,你怎么拍的呀,来,给我也拍一段。”张富根“嗨嗨”一笑,说:“你们和我也没有关系,我只拍我的事。” 2014年6月份,张富根收到一份神秘的《关于张中科胡佩花房产问题的调查报告》的复印件。 “我们村的书记胡永平亲自登门到我家里来,对我说,胡金良副县长请他到家里吃了饭,给了他这份报告,说房产不是我的,是公产,说我要好好配合,把返修的费用退了,就给我落实房子。”张富根指着这份2014年6月10日的《调查报告》说,“报告上说我母亲是资本家,房子是公产房。” “然而,平遥县人民法院一份生效的《判决书》中,却明确表明我家的成分是中农。再说了,资本家、反动派本身就是一段错误的历史问题,这个年代,怎么还给人扣极左的历史帽子。”别看是农民,张富根思维清晰,说话头头是道。 2015年12月26日,平遥县中都乡西胡村,张富根的几间房屋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杂物到处堆放。一张搭建起来的木床上,端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他等待很久了,看到张富根回来,他恭敬地说:“一个姓霍的介绍我来的,说你可厉害了,能给我讨个说法。” 张富根嗨嗨笑了几声,掉头出来,给羊喂草,他说:“太多了,几乎每天都有。我自己还顾不过来呢,还管他别人!” 旧房拆除,新房正在重修 三:花费数百万元“装修”的幕后人是谁? 对于这份调查报告,张富根是深信不疑的。他接到手后,就着手投诉,要求平遥县房管局给个说法。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平遥县房管局拒绝在这份报告上盖章。与此同时,受网上舆论影响,正在拆建的花园街9号院子停工。 也就是说,在张富根紧锣密鼓的维权之前,花园街9号院的“东家”就已经完成了审批,进行了重修,原有结构已经荡然无存,原来的平房已经变为楼房。 “南房、西房和北房都拆了,我查到的规划局审批中东房就没有申请维修,也没了,反正,都拆没了。原来是砖瓦木结构,现在是修成了楼上楼下二层的木结构房。别说原貌啦,地基都重新打了。”张富根说起来,就痛心疾首。 资料显示, 2014年1月9日,平遥县城乡规划局下发了《平规维【2014】003号》文件,并出具了关于花园街9号维修意见: 花园街,9号南房、西房、北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依据建筑实际情况进行修缮,采用传统的建筑材料、传统工艺及传统作法。修缮完成后,保持现有的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改变建筑的长、宽、高尺寸,不得使用任何现代化装饰材料。 2014年5月9日,张富根在平遥县行政大厅规划窗口,调阅《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时,他发现平遥县房辉古城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就没有向平遥县规划局出具房屋产权的产权证件以及院落平面示意图的相关材料,他质疑:“这样,竟然也能审批通过?”。 张富根说:“网络上曝光后,去年,平遥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安启龙直接和我谈房钱,说现在维修是他掏的房钱呢,现在是他要买呢。他说:‘老张,你呢,说个数数。’我说:‘这个数——350万元。’然后,就再也没有下落了。” 张富根是个精明人,他算了一笔账,这个院子市场售价可达1000万元,因靠近繁华地段,每年收益可达70万元之巨,“而且,他们整个装修下来,已经花了二百多万了,我就不明白,你“安(安启龙)”说、你“胡(胡金良)”说是公家的房子,为啥公家的房子,你花这么多钱装修?你的目的何在呢?” 越说越气,张富根索性放开了说:“拆房子时,我站在房顶上哭着不让,根本没人理我。安启龙和我算是远方亲戚,我家的情况,有房没有,有没有后台,他都知道。拆房子时,他的姨姨和老婆挡着,还和我吵架,我都偷录啦。胡金良副县长和安启龙是大舅哥妹夫关系,安启龙岳母死后,副县长胡金良还披麻戴孝来。谁都知道是啥人侵吞了这座宅子,人家根本不管什么法律法规的。” 花园街9号房的承租人是谁?花费数百万元重修古民居,仅仅是为了租住吗?每年房管局收取的几百元房租,能够抵还数百万的装修费吗,装修的目的何在呢? 从张富根偷拍的平遥县房辉古城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的一份租金收入明细账中,可以看到:该处房院从1997年到2002年每年为一百余元,从2003年开始涨价为二百元开外。从2013年,承租人由李晓明改为“霍忠”,从2014年起,既无人租赁,亦无交纳租金。 装修房子的人,究竟是谁? 自己手持合法房产手续却要不回房产 四:平遥古城民居管理无主? 房子的装修者是谁?按照审批手续的管理制度,房管局和房辉公司再清楚不过。 从2015年12月23日到27日期间,平遥县房管局分管落实私房管理办公室的郝大春一直在开会,借以躲避记者。而一连三天,平遥县房辉古城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张凡伟也同样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开会去了。” 为了核实张富根手中《调查报告》的真伪,他带着记者找到了当初交给他报告的西胡村书记胡永平进行了暗访。该村书记称:“如果你要让我作证,我不能给你做这个证。你找他就对了,因为你这个事,我和胡某(胡金良)闹上意见?人家在中都乡做书记,我做村书记来,关系还不错……要我从中谈好事呢,你要拖我进去,让我作证了,我不给你作证。” 无法核实这份没有大红公章的《调查报告》是否是假报告,张富根犯了难。他提出,在网络上此事火爆的去年,平遥县政府纪检委组成调查组,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调查,并出具过一份真的调查报告,“但是,我索要了多次,都不给我看。” 2015年12月26日,记者来到了平遥县政府纪检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调查报告涉密呢,不能谁想看就看。”而该纪检委的一位副书记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不在我们这里,调查报告给了县领导了,你们不能看,是组织上让我们调查的,也不是你们让我们调查的。” 张富根说:“这个事上,都不说人话,只有房管局白国胜局长还说个公道话,他说房子就是我家的,是有人压的呢,他说哪个部门当时没收的,都缺乏做为公产的有力的证据。最后是以哪条理由没收的?或者是法院判诀了的?没有!我都有录音。” 记者多次联系采访白国胜,最后未果。 作为举世闻名的平遥古城,面对这样的古民居,可以假借修缮拆倒重修吗? 依据《平遥县加强对平遥古城内房屋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古城内传统建筑是平遥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毁坏,不得擅自拆除、改造、翻建。如遭自然侵蚀和损坏的要及时维修,确保传统建筑的永续延存。前款所称传统建筑是指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商号、寺庙、祠堂等建筑物、构筑物。 自己手持合法房产手续却要不回房产 关于花园街9号的破坏式重修,有无相关部门监管呢? 对此,平遥县规划局负责此事的李局长告诉记者:“审批是修缮,不是重修,肯定不可以破坏原结构重修。重建由哪里处罚?从2013年,这种情况的查处就移交城建局负责。” 在平遥县城建局执法管理大队,安启龙接受了采访:“我们去查了,人家有手续呢,不是重建,是修缮。你不了解平遥的实际情况,修的时候,房子太老了,塌的房子没了,宅基地也没了 …… 所以,不得不…… 。不过,政府插手了,就不归我们管,不归我们查处。老张(张富根)诬陷我呢,我才了解了一下。反正,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是规划局管。” 在平遥县文物局,一位副局长对这种现象深表心痛,他说:“我们能处罚的只有落实为文物单位的院落,大量上百年的民居,无法一一管理。看到一些民居被毁坏的情况,我们很难过,但毫无办法。这些古民居,应该由平遥县古城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平遥县古城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只是负责在修缮时进行一下登记在册,不具备管理古民居的条件和职能。而且,也无法查阅当初登记修缮的情况。” 平遥古城有几千处这样的古老宅院,如若无人管理处罚,难道可随意拆除重建?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 续:在房管部门的提供指证《“花园街原1号现9号房院”》为公房的伪证当中,“意外发现”了一份被密封在平遥县房管局档案室,极具历史、法律价值,并长期藏匿不予公开的《历史档案》——1958年2月7日,平遥县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城镇冀字1号】为“接管”胡佩花(张中科妻)籍地下落不明房产的《通知》。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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