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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2017-1-9 13:38| 发布者: cnxqw| 查看: 31621 |原作者: 陈孝波|来自: 大众生活报

摘要: 重庆涪陵: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大众生活报讯1月5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向家住鹅颈关新大兴金色家园小区内的男子秦某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涪陵 ...
重庆涪陵: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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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生活报讯 1月5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向家住鹅颈关新大兴金色家园小区内的男子秦某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涪陵区开出的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据了解,2016年12月3日,家住重庆市涪陵区鹅颈关新大兴金色家园小区内的男子秦某与妻子刘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口角,双方在拉扯的过程中,妻子刘某的手指被严重戳伤,几乎断掉。

随后,刘某向涪陵区妇联求助。

接到求助后,涪陵区妇联立即联合敦仁派出所对事件进行调查,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

涪陵区妇联工作人员对刘某夫妻二人进行调解与教育,发现刘某和秦某并不是没有感情基础,而是双方性格都很要强,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发生口角,夫妻双方爆发争吵,互不相让,最后演变成家庭暴力。

最后,在区妇联、荔枝街道妇联以及社区妇联干部对二人调解教育下,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妻子道歉。但为了警示秦某,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敦仁派出所对其出具了涪陵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经过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民警和涪陵区妇联干部的调解和心理辅导,夫妻二人现已逐步解开心结和矛盾,目前双方关系变得融洽。

妻子刘某告诉记者:“我真的没有想到,涪陵区妇联这么关心我,在她们的劝解下,我原谅了我的丈夫,并且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非常感谢她们,有了她们,让我觉得有了依靠。”

涪陵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王业平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涪陵区发出的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对于我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记者 陈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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