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地,无论任职时间长短,于成龙总是竭尽所能,兴利除弊,劝课农桑,兴教化,废除陈规陋习,同时自己也是清正廉洁,也许这正是他在任职之前那句“天理良心”的“为官初心”最好的体现
最近,中央电视台重播了电视剧《于成龙》,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热议。作为清朝的一名官员,在三百余年后的今天,依然能够引起公众的兴趣,这既说明了这位被称作“天下廉吏第一”的清官的为官之道、道德文章具有长远的价值,也说明了在当下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下公众对官员群体的某种期待。
沉潜民间 大器晚成
中国文化向来推崇少年天才,官场亦是如此,因官场升迁自古皆有严格制度,宋人形象地把它称作“磨勘”,亦即需要一步一个台阶升迁,制度设计的益处在于使得官员能够经历各种职务、不同环境的历练,使其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样,也可以在不同的岗位锻炼并选拔真正的人才,但弊端则在于每一级职位对于年龄的要求较高,故大家倾向于及早跻身于高级官员的行列当中,易急于求成。但实际上能力与年龄并无直接关系,沉潜深思,修身养性,积累经验,久久为功,才能走得更远、更牢固,与其推崇少年天才,反不如推崇那些默默奉献,涓滴成流,聚沙成塔,大器晚成之人,于成龙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于成龙生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山西永宁州人(今山西方山县下昔乡来堡村),其时正是在明末清初的动荡时代。少年时代,他就勤奋好学,熟读诗书,学而有成,自幼便明事理,见识过人。他曾在崇祯十二年(1639年)考中乡试副榜贡生,但迟迟未能走上仕途,于是便在家过着清苦的耕读日子。这样的岁月锻炼了他的才识,也让他对民间疾苦有更多的了解,这对他后来的从政生涯不能不说是一种帮助。
于成龙在家乡时就名声在外,曾经有记载说,明末有盗贼蜂拥而起,当时乡里居民曾欲修筑堡寨以防卫,堡寨所在的地方就在于家祖坟附近,风水先生告诉他说,堡寨将不利于祖坟风水,但于成龙笑着回答说,若能保千家万户平安,独对我家不利,那就是利多而害轻,应当修筑。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他思考问题往往能从大局着想,体贴百姓疾苦,与他后来的从政思想一脉相承,这显然与他在家乡几十年的沉潜有关。
所以仕途升迁,不必在乎早晚。
从基层干起,不忘“为政初心”的能吏
《韩非子》里记载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武”,习近平总书记也用过这个典故。这句古语对设计一套科学的干部遴选机制很有启发,高级官员的成长总是需要在基层、在艰苦区域历经锤炼,换句话说,不在艰苦的地方磨炼,就很难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年少得志”往往“行之不远”。
顺治十八年(1661)于成龙第一次出仕,这一年他已经44岁了,他第一任官职是任广西罗城县知县,从山西到罗城,行程将近六千余里,家人、亲友都很为他担心,但他不以为然,决心要为民做事,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罗城县地处荒僻,条件十分艰苦,据于成龙文集《于清端公政书》记载,罗城没有城郭,城内居人不过数家,满目荒凉,野狼遍地,甚至没有官衙,最初只能寄居在关羽庙里,把床安放在周仓塑像之后,以院内积土当做几案,旁边挖坑做饭,炊具也只有一锅一盆。没过多久,他带的两个仆人就遇到瘴病而死,另一位仆人见此情形,也告辞而去。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于成龙兢兢业业,为民谋利,问民疾苦,设学校,兴教化,不久便有成效。罗城盗贼频繁,这一方面是因为贫穷,自然条件险恶,另一方面也是与族群关系复杂有关。除了汉人外,还有瑶人等民族,民风强悍,相互仇杀,常据险为盗。于成龙编查保甲,约束居民,同时率乡勇直捣盗贼巢穴,一时居民安居乐业,尽心于农耕。
于成龙去罗城时,家眷都未跟随,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县政事业上,爱民如子,当地人看于成龙生活清苦,便向他馈送一些油盐,于成龙笑谢说,“我一人在此,何须如许物,可持归,奉汝父母”。不出三年,罗城大治。五年后,因政绩出众,于成龙考核时被定为“卓异”,这是清朝官员考核的最高等级,被调任四川合州担任知州。于成龙调任前,罗城人民夹道送行,“泣送数百里”。
合州也是一个比较贫瘠的地方,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人口衰减,但徭役非常之重,担任知州职务对于成龙而言,又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他到任以后,立即对旧有积习进行改革。按惯例,知州到任后,知府下贴要求合州送鱼,于成龙接贴后,坚决拒绝,同时向上级汇报民间疾苦,将居民役务负担废除了十余件,又设法鼓励人民开垦荒地,百姓赞扬他清风廉洁,有如在罗城一样。
两年以后,于成龙又因政绩突出而调任湖广黄州府同知,驻扎岐亭镇。有一年黄州闹饥荒,于成龙一直清廉,没有什么积蓄,就把所乘坐的一匹骡子出售以赈济灾民。但好久不长,吴三桂在云南起兵,兵封直指湖广,于成龙于康熙十三年(1674)署理武昌知府,招抚叛逆,他曾自骑一骡直奔敌寨,并成功劝服叛军,其勇其智令人叹服,这与他在黄州、武昌任职期间人品高洁、廉洁奉公、威望甚高是分不开的。因平叛有功,又被擢升为黄州知府。尽管战事紧急,但于成龙依然极其关心民心疾苦,严令禁止在正常赋税之外再行征收,禁止私自加派,禁止官员之间的相互馈送,由此民心大安。康熙十七年(1678)再被擢升为江防道员,操练水师,卓有成效。
在正式成为省级大员之前,于成龙以不惑之年出任罗城知县,随后又出任知州、知府、道员,先后在广西、四川、湖广等地历练。难能可贵的是,以如此高龄仍在基层任职,于成龙没有丝毫心灰意冷,也没有打算做一个太平官,而是每到一地,无论任职时间长短,总是竭尽所能,兴利除弊,劝课农桑,兴教化,废除陈规陋习,同时自己也是清正廉洁,也许这正是于成龙在任职之前那句“天理良心”的“为官初心”最好的体现。
从“于青菜”到万人恸哭震江涛
《论语》云“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古语强调了官员从事政务需要崇高道德和人格魅力的示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官场之风,对于高级干部这些“关键少数”而言,更是如此。于成龙的经历,对今天高级干部或许不无启迪。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以六十一岁高龄升任福建按察使,主管福建全省司法案件,迈入地方大员行列。当时正值三藩叛乱,百姓负担很重,大狱迭行,于成龙到任之后,立即逐一纠查,将那些被冤屈入狱的平民尽行释放,当时的福建巡抚曾大加赞扬,说于成龙执法不徇私情,屡伸冤枉,同时甘于淡泊,为福建全省廉能第一,也得到康熙皇帝的认可,赞扬于成龙居官有年,素有才能,没多久,就被再擢升为福建布政使,是福建全省民政事务的最高官员,仅次于巡抚。于成龙虽然已是高官,但依然与他在任职罗城知县、合州知州时一样,廉洁奉公,生活清苦,粗茶淡饭,从不知享受,也从不收受馈送,即使这些馈送是当地长期形成的惯例,也一律不接受,卧室除了有一些书籍、朝服和煮饭器皿外,别无一物,他自己曾说过,“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余,要钱何用?”。
两年后,于成龙再次升任直隶巡抚,后一年,又升任两江总督。这两个官职属于清朝在地方官员中最重要的,可以看出于成龙政绩是多么突出,康熙皇帝曾经召见于成龙,称“尔为当今清官第一,殊属难得”,还称赞他廉洁自持,始终如一,说“直隶巡抚于成龙自起家外吏,即以廉明着闻。历升巡抚,益励清操,自始至终,迄无改辙。凡在亲戚交游相请托者,概行峻拒,所属人员并戚友间有馈遗,一介不取。”于成龙在直隶巡抚任内,对当时官场馈送结纳的风气深恶痛绝,到任即告诫州县,不许收刮百姓,馈送长官,如有违反,绝不宽宥。于成龙到任两江总督时,并不像其他官员一样大张旗鼓,以示威严,而是与幼子共骑骡车一辆,悄悄入衙。平日也是轻车简从,到民间查访,革除积弊,通宵达旦地工作。于成龙生活简朴,常常食用青菜,不知肉味,故有“于青菜”之称。江南经济发达,文人众多,原有奢靡之风,因于成龙力行勤俭,竟至世风大变。
康熙二十三年(1684),因多年积劳成疾,于成龙病逝于任上,众人到其寝室,只见到绨袍一袭,靴带二,瓦瓮米数斛,见者为之落泪,一个担任两江总督的高官,清贫至此,古今都不多见。丧归山西之时,“江宁守及门下诸生合士民数万人步行二十里外,付地哭,江涛声殆不闻”,康熙皇帝为他写了碑文,赐予谥号“清端”,大加褒奖。于成龙逝世后,入北京三立祠,所谓“三立”,即“立功、立德、立言”。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于成龙去世二十多年后,康熙帝南巡时还听到江南流传的于成龙清官故事,江南士民依然在追念于成龙,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对今天廉政文化的某些启示
于成龙不仅是廉吏,而且是能吏,堪为道德楷模。他的成长历程,与他持有正确的义利观有很大关系,即做官不是要做大官,而是要做大事,故而每到一处,都能不避艰险,不避非议,勇于任事,坚持原则与正义,兴利除弊,甚至得罪上级、豪强也在所不惜;以公正、廉洁坚守,“公生明,廉生威”,一生勤政爱民,始终如一,自甘淡泊,严于律己,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下级信服,百姓信服,故能政通人和,百姓乐业。当然,我们还要看到的是于成龙之所以在康熙朝出现,与康熙朝肃清吏治,努力完善健全选拔考核制度,严惩贪官,一扫积弊,官场风气较正有关,故而廉官、能吏能够在一个健康的官场环境下迅速被提拔,并进一步为官场新风注入活力。
于成龙的事迹对于今天的反腐倡廉依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一是官员考核应重德行重能力,而不是按照年龄一刀切,于成龙以四十五岁高龄刚刚入仕,依然成为一名杰出官员就足可借鉴;二是官员要有正确的义利观,廉洁奉公,为民谋利,方得受人敬重,方能行之久远;三是官员要修身养性,勤于读书,于书中结交古今圣贤,才能免受不良风气侵害,“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四是要使一大批廉洁官员能够在官场中出现,需要良好的政治环境,这就需要国家下大力气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官场新风,廉洁官员才能从中脱颖而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