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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日期将松动 并不意味支持更早入学

2017-2-26 15:49| 发布者: cnxqw| 查看: 22163 |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国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据此认为上学时间 ...

     中国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据此认为上学时间有松动,意味着孩子可以提早入学,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资料图 山西太原新建路小学的小学生们开始返校上课 张云 摄

  多年来,中国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这一通知发布后,有媒体解读小学入学儿童出生截止日期可推迟到12月31日。这就意味着最早5岁8个月的孩子可以入学。

  有家长认为这解决了“输在起跑线上”的问题。为抢在9月1日前入学,选择8月底剖腹产的中国妈妈不在少数。可马上就有观点指出,截止日期放宽至12月31日,同样会带来一批本该在1月出生的孩子提前落地的情形。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院长刘坚告诉中新社记者,要改变这种抢跑心理,关键还在对家长的宣传和引导。家长要多一点理性,不要把早一天晚一天上学等同于是否“输在起跑线”上,要理解孩子的自身成长规律,孩子接受教育的多样性比他是否提早学到一加一等于二等知识更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周光礼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人的天赋、心智成熟时间各不一样。有5岁甚至4岁早熟的儿童,也有7岁甚至8岁还懵懂的孩子,什么时间入学并不能决定孩子未来的成长成功。如果不理解教育规律,只人为拔苗助长,对孩子的成长并没有好处。

  细读文件,该《通知》说的是: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法律规定”首先要遵守义务教育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实际情况”是2009年以来中国每年出生人口都在增长,只有2015年(农历羊年)出生人口为1655万,比2014年的1687万有所减少。2016年中国出生人口则又攀升至1786万,为新世纪以来最高。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预计未来出生人口还会继续增加。

  近年来,各地区已在努力增加学位,用扩大班额、改扩建学校、新办学校等应对人口生育变化。但各地情况不同,生育意愿和教育资源都不一样,能否有足够的空间应付未来的人口增长,最终还取决于各地实际情况。“所以此次教育部把入学截止日期变化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是符合因地制宜的做法。”周光礼说。

  周光礼认为,入学时间下放到省一级统筹,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教育资源充足,可以放宽入学年龄限制,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维持现状不变;人口出生较少的地方,可能放宽入学限制,人口出生高峰地方,可能维持现状不变。

  实际上,过去在部分省份和一些农村地区,也存在7岁甚至8岁入学的情况。而对于超常儿童,也不是没有过6岁之前入学的先例。刘坚表示,由地方来决定孩子入学时间甚至将来可以考虑交由学校来决定入学时间,这种不“一刀切”的做法,更符合教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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