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获悉,我省2017年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已经出炉,目前已经进入申报与审核阶段,相关考生应抓紧时间填写并递交审核表。 三类考生符合优惠政策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科负责人说,今年我市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分为三类对象:一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均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后面两个对象所享受的优惠分只在省属高校投档中适用。 上述负责人说,我市只有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由以前的龙渣瑶族乡、中村乡、平乐乡合并)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他都属于少数民族散居区。这两年,我市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学生在200名左右。目前,民宗、教育、公安等部门正在开展此项政策的考生申请受理与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表已发到各个学校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向学校领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并且如实填写,然后持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然后到当地公安局审核,之后送往各个县区的民宗办审核。最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和教育考试院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会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此项审核工作目前已经开展,资格审核表已发到各个学校,学生可以尽早向老师领取与填写,然后由父母按程序递交给相关部门盖章审核。“根据上级部门规定,4月15日必须将最终审核结果上报。”上述负责人说,这也就意味着考生要在4月15日前递交审核表,逾期将会影响考生自己利益。( 株洲晚报记者 何春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