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日前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简称“《规划》”),阐述了我省“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脱贫路径及保障措施等,是我省“十三五”脱贫攻坚工程的“施工图”。 针对“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规划》有诸多亮点,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倒计时,脱贫任务分解到每年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截至“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底,我省还有445万贫困人口,总量居全国第5位,贫困发生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广泛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长株潭地区外的每个市州贫困人口均在20万人以上,其中5个市州贫困人口在40万人以上,51个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占全省总数的67.35%;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难度很大。全省有6924个贫困村,村内生产生活条件尚未明显改善,产业培育难度较大。51个贫困县县级财力普遍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发展活力不强。 根据《规划》,我省“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为:力争2019年、确保到2020年5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省6924个贫困村分批全部退出;同期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全部脱贫;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规划》结合此前已制订的脱贫滚动计划,将脱贫摘帽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并可依据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作年度调整。 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为:2016年脱贫110万人(已超额完成),2017年脱贫150万人(含社保兜底脱贫对象),2018年脱贫110万人,2019年脱贫75万人,2020年重点解决返贫人口问题。 贫困村退出计划为:2016年退出1053个村(已完成),2017年退出2500个村,2018年退出3000个村,2019年退出371个村。 贫困县摘帽计划为:2016年2个贫困县摘帽(已完成),2017年12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28个贫困县摘帽,2019年9个贫困县摘帽。 省扶贫办主任王志群介绍,贫困发生率低于2%是贫困县摘帽的硬性指标要求,中央要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因此,《规划》将我省贫困县全部摘帽提前至2019年,是为了预留缓冲时间,以利于对2%以内未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帮扶,确保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分类施策,提出14项具体指标 “农村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多样,既有与生存环境和资源禀赋等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致贫因素,也有因病、因学、因无劳动能力、因综合素质等与个体条件密切相关的致贫因素。”省扶贫办副主任贺丽君说,《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发展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加强教育脱贫、推进健康扶贫、生态保护脱贫、社会保障脱贫、积极开展社会帮扶、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9个方面任务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 《规划》从约束性和预期性两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量、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村通硬化路率、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转移就业贫困人口数量等8项。其中,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量达80万人,2016年-2019年每年分别计划搬迁贫困人口16万人(已完成)、33万人、20万人、11万人。预期性指标包括贫困村农村电网覆盖率、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因病致贫贫困人口、贫困户中法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比例、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等6项。其中,贫困村农村电网覆盖率、贫困村通宽带比例均要达到100%,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少于4万元/村。 发展产业脱贫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规划》提出,坚持“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精准扶贫思路,按照人均投入帮扶资金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6000元、财政扶贫贴息资金1000元、社会资金1000元)的标准,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支持1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每个贫困户至少实施一个增收项目、掌握1-2项实用技术。力争参与产业扶贫的70%以上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结成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6924个贫困村村村有特色产业基地,帮助260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针对因病致贫现象,《规划》提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人口给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倾斜支持,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患重大疾病、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探索市域和省域内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三、创新机制,创造经得起检验的脱贫成果 《规划》提出,创新体制机制,分类推进贫困县脱贫攻坚,以贫困村为单元重点突破,逐户逐人实现精准脱贫,创造经得起检验的脱贫成果。 ——精准脱贫管理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工作,以现有贫困人口为基础,建设全省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形成与关联行业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的资源平台,实行脱贫销号、返贫录入,做到贫困人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退出程序,严禁“数字脱贫”“假脱贫”。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防止边脱贫、边返贫,巩固脱贫成效。 ——扶贫资源整合机制。落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安排要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并最大限度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县级特别是贫困县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推进规划实施,完成脱贫任务。省级统一编制政府购买扶贫社会服务的目录与预算,指导市县执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向贫困地区延伸,实现对贫困人口金融服务全面覆盖,满足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贫困群众参与机制。通过政策宣讲、典型引路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苦熬不如苦干”的观念和“勤劳致富光荣”的思想,激发贫困群众强烈的发展愿望,增强脱贫奔小康的信心,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过上美好生活,实现“富口袋”与“富脑袋”的有机结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脱贫规划编制、项目选择和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过程,提高项目的群众参与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市场手段解决贫困问题,培育贫困人口的市场意识,提升他们的市场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建立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建立县审批、县整合、省备案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侧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和扶持精准度。建立规划项目协同推进机制,每年汇总项目实施计划,定期组织调度,逐年完成项目。健全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立资金、项目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和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把扶贫工作考核分别纳入全面小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认真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含管理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制考核和驻村帮扶考核,推进考核向基层延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脱贫攻坚工作实绩与单位绩效考评、干部选拔使用和评先评优挂钩。建立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民主党派和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绩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增强绩效评估的公信力和诚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