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外省群众就近办证需求,省公安厅决定自4月10日起,在我省全面启动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64个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可以受理除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等4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市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164个点可受理跨省异地办证 此前,根据各市州流动人口分布及城区受理点条件、结合窗口受理人员、技术、设备配备等实际情况,我省在14个市州所辖城区设置了23个跨省异地受理点,开展跨省异地受理工作。4月10日起,跨省异地受理点延伸到了我省所有县市区和部分公安派出所,使湖南省跨省异地受理点增加到164个,受理点可以受理除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等4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市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省还将全面启动全国所有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实现全国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除港澳台地区外,外省居民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湖南办理,不需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已与26个省(市)“联姻” 到现在为止,湖南与全国26个省(市)建立了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搭建了异地受理平台,制定了湖南省与其他省市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工作流程,实现了制证信息异地受理、采集,原籍审核签发、交换和异地证件制作、发放的工作模式。 同时,对少数民族文字版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也进行了升级改造,已具备少数民族文字版居民身份证的制证条件。 截至2017年3月底,我省已受理跨省居民身份证26629张,外省(市)自治区受理我省籍居民身份证59965条。我省1429个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窗口已挂失377110张,共收到群众捡拾丢失居民身份证561张,发还居民身份证207张。 提醒:只收工本费,30天后可领证 1. 外省籍居民需要在湖南补领、换领的,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学籍证明)、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湖南省164个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此外,补领前须进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2. 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延长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即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3. 164个跨省异地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公示,可上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记者 张浩 通讯员 樊佩君) 【相关新闻】我省两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 异地就医结算作为“总理工程”,去年年底已经全面完成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搭建,现在进入到各地落实阶段。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本级已于2月底正式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其中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日前成为我省首批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并已先后结算了重庆、新疆建设兵团和湖北省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据悉,接入异地就医国家平台意味着参保人员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互通。比如湖北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在湖南就医,以前需要回到原参保地进行医保报销,现在则可以在湖南省接入国家平台的上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并实现即时结算。同样,湖南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湖北省接入国家平台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以实现直接结算。 省人社厅异地就医结算处负责人提醒,一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前,要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上传至系统;二是参保人员必须持二代社保卡,也就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才能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这是跨省就医的唯一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