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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80余中介机构签署“诚信公约”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7-4-16 20:31| 发布者: cnxqw| 查看: 34261 |来自: 红网

摘要: 4月13日,长沙80余中介机构共同签署了“诚信公约”。《承诺书》签名墙。  红网长沙4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岳瑾 实习生 周晔)消费者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一次、二次置业,或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相当普遍 ...

4月13日,长沙80余中介机构共同签署了“诚信公约”。

《承诺书》签名墙。

  红网长沙4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岳瑾 实习生 周晔)消费者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一次、二次置业,或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相当普遍的行为。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的经营行为,保护长沙市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发改委”)和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沙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11家中介机构(门店)因违规行为被曝光。

  严打房产中介27类违规行为

  日前,长沙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6日起,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正式拉开帷幕。今日,长沙市80余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会上,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宣讲了房地产经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据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将持续到4月28日,检查的范围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并对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等进行督查,重点打击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等27类违规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方案》,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将分别对管辖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进行严格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要依法处以罚款;对不严格执行经纪法规的经纪机构,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做好限制二手房交易业务的工作。

  11家中介机构(门店)因违规被曝光

  那么,从4月6日至今,在本次专项检查行动有多少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长沙市工商局、长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长沙市住建行政执法局分别通报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的有关问题。目前,被抽查的4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总店及门店中,中环地产晚报大道分行、长沙京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皇家地产(金北路)门店等11家均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其中,较为普遍的违规违法行为包括门店无经营执照、无房源委托书、房源信息台帐记录不规范、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缺失、工作人员无经纪人资格证从事经纪活动等。

  对此,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刘元林在会上宣读了行业自律倡议书,他倡议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承接经纪业务,规范发布房源信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范门店公示内容,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切实保证交易安全,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一位中介公司负责人感叹:“房产交易热,中介机构多,房地产经纪机构确实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现在,行业规范了,市场环境也会得到良性发展。”

  80余中介机构签署“诚信公约”

  湖南新环境、链家、中原、世联、我爱我家等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均认为,开展对房地产经纪市场的整治行动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并表示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大力支持和全面配合,共同促进长沙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午10:30,湖南新环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李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长沙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书》)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紧接着,长沙市80余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负责人分别在《承诺书》《倡议书》上签名,庄严承诺: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哄抬房价,不欺骗消费者;加强规范经管理,约束直营店、加盟店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树立经纪行业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全力支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据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住建行政执法局、长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长沙市工商局三家单位将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整治行业行为、净化行业环境、规范行业秩序,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一:

  11家被曝光的中介机构(门店)明细(表格)

房地产经纪机构曝光表

序号门店名称地址责任主体单位检查情况执法处置措施
1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总部
雨花区东塘大华宾馆18、22、27楼
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问题: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一名执培训证人签字,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收取费用
2017年
1、4月10日,责令改正通知书,已送达《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长沙市雨花区邹灿房屋信息咨询部
雨花区韶山中路融科东南海沿线门面
长沙市雨花区邹灿房屋信息咨询部(新环境加盟商)
问题:无工作流程、备案证明等内容公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未明示,分支机构无备案
2017年
1、4月10日,责令改正通知书,已送达《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3长沙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雨花区韶山中路448号
长沙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问题:无工作流程、备案证明、信息档案查询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房源信息未公示,现场无法提供从业资格证件,分支机构无备案
2017年
1、4月10日,责令改正通知书,已送达《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4新环境金星北大道店
岳麓区金星北路二段恒大华府37栋一号地块商业115号门面
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3月29日检查,不能提供店内18人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收取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未公示营业执照和收费明细
2017年3月29日,要求整改
5长沙链家立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沁园春分公司
岳麓区桐梓坡路沁园春御院2栋121房
长沙链家立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沁园春分公司
该门店9人,网查2人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未拿到证);门店广告10个房源,仅能提供其中2个房源的服务合同,且没有公司盖章;不能提供业务登记记录、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2017年4月11日,下责令改正通知书
6天心阁分行
天心区蔡锷路
湖南中环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天心区蔡锷路与城南交界西面B栋313室经纪业务,未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委托人确认资料,经纪服务合同签订前的书面告知材料提供不全,没有业务流程表。
2017年4月10日,责令改正通知书。
7新环境东外滩店
芙蓉区晚报大道15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
长沙市芙蓉区杰兴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该门店为新环境加盟店,有30名业务员,均未出示经纪人证,公示12套房。
1、未公示合同范本;
2、未公示备案证(未办理加盟店备案);
3、未建立业务情况台账;
4、未向委托人书面告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相关内容。
5、交易资金存入公司私人帐户。
2017
1、4月11日是检查,下达整改通知,要求3天内整改到位
8中环地产晚报大道分行
芙蓉区晚报大道15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
湖南中环地产经纪人限公司
该门店有6名业务员,1人出示了经纪人证,提供7份委托书,其中2份已成交。
1、未公示房源;
2、未公示合同范本,举报电话;
3、未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4、未建立业务情况台账;
5、未公示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6、未向委托人书面告知合同相关内容,
7、提供的1份租赁合同未签经纪人签名。
2017
1、4月11日是检查,下达整改通知,要求3天内整改完毕
9长沙京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4035号
长沙京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该公司2015年底成立,目前在长沙设有门店12个,从业人数60人,其中17人执法经纪人证,主要承接二手房中介、租赁、代办过户手续,等业务。
1、提供了近期成交的部分合同,其中有五本没有业主出售房屋的委托书;
2、未提供公司业务资金管理银行帐号,部分交易资金进行公司法人个人帐户;
3、各门店暂未建立业务信息台帐。
2017
1、4月12日是检查,下达整改通知,要求3天内整改到位
10
皇家地产(金北路)门店
开福区金北路与湘江北路交汇处
湖南皇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该门店为新开门店,未备案,现场公示房源30套,从业人员有8名,均无从业资格证。门店现场未公示营业执照、房源信息台账记录、房源委托合同、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抽查一套投诉房源,合同无两名以上协理人员签名
2017年
1、3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约定公司高层主管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2、4月10日,跟踪复查江湾店
金北店均已关门,公司注册地未开门。
11湘江世纪城嘉为地产
开福区湘江世纪城
长沙市嘉为装饰有限公司
该门店于2017年3月新开门店,门店现场无营业执照、房源信息台账记录、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未公示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现场工作人员10名,均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017年4月1日,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相关链接二: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承诺书》

  内容如下:

  我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自觉维护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做出违法违规及有损行业形象的行为;

  二、不哄抬房价,不欺诈消费者,不以非法目的为交易当事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三、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约束各直营店、加盟店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树立经纪行业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

  四、积极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履行和完善经纪机构及人员的备案手续,加强行业自律;

  五、全力支持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配合全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共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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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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