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贵新)4月20日,从隆回县脱贫攻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县为加大精准扶贫问责力度,该县将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等33种情形进行问责追责。 隆回是国家级贫困县,目前,全县还有191个贫困村,11.6万立档建卡贫困人口,共有省、市、县512名工作队员进驻191个贫困开展扶贫工作。该县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完成今年5万名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该出台了《隆回县脱贫攻坚问责追究办法》。 该《办法》所称问责,是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于全县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干部职工。 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待岗、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降职、撤职等。 《办法》共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业务不精通、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任务未完成5大类;细化为:乡镇扶贫办人员配备没有达到规定人数,扶贫专干形同虚设等6种组织领导不力情形;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或协调配合不力等6种政策执行不到位情形;贫困退出资料不齐全,退出程序不规范等7种工作业务不精通情形;干部职工不参与结对帮扶等7种工作作风不实情形;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等原因,乡镇和帮扶单位没有按期完成脱贫任务等7种工作任务未完成情形,共33种情形进行问责追责。 《办法》规定,凡是受到脱贫攻坚问责追责处理的单位和个人,除扣减单位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分值外,一律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确定其考核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