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7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3600亿元,其中137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其他资金将按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此外,2017年一季度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708亿元,同比增长25.4%,基金支出8085亿元,同比增长22.9%,累计结余突破4万亿元。 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总支出3.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累计结余3.86万亿元。从全国来看,养老保险基金仍保持收大于支,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加,确保了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人社部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推动委托投资合同的签订。另外还有一些省份也在积极推进,做好投资的相关准备。从目前情况看,投资进展总体顺利。 在人社部的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方面,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人社部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深化基金监督专项检查。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运用“信息网络+监督”方式,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加快健全社保欺诈查处移送机制,严格基金监督执法。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强投资监管。 据介绍,人社部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指导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比较大、支撑能力比较强的省份抓紧启动投资运营,同时引导其他省份积极参与。二是继续做好投资监管工作。人社部将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披露,开展投资绩效考核评价,加强监督检查,防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在整个投资运营过程当中,人社部将把基金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监管,防范投资风险。 此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基金的投资实施是个渐进的过程,是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基金结余状况和结构状况,做好基金中长期测算工作,制定委托计划。具体到启动实施,各地并不是一个时间点整齐划一地实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入市,进入股市只是养老基金投资的一种选择,并且由市场机构根据市场状况来选择入市的时点。 2015年,国务院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组成工作小组,共同推进相关工作。2016年年底,人社部正式启动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实施工作,并评选出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4家托管行和21家投资管理机构。相关配套政策如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政策制度也在制定中,将陆续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