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底,黔东南州新增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149户,缴存余额77.56万元,其中有44户缴存人凭借住房公积金在州内圆了“住房梦”,发放贷款金额达1243.90万元,存贷款比例达1603.79%。 据介绍,2016年7月,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黔东南州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像单位人员一样缴存公积金,并可享受相关公积金提取及低利率住房贷款的政策。办法同时明确,非单位人员可享受年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内)或3.25%(贷款期限6-30年)住房贷款。 符合该项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包括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本县市户口不需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