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马灿 通讯员 李萍)5月11日,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长沙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湖南省企业用户的拖欠电费、窃电用电失信行为将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用电失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到信贷等经济活动。 记者了解到,企业征信系统就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其主要是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企业信用分析产品。具体来说,企业征信系统包含企业信息、信贷信息和非银行信息三部分,其环环相扣,如果企业有“不良记录”,将影响之后的信用评级、银行贷款以及政府评优评先、人才招聘等一系列活动。 一直以来,电力作为一种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商品,采用的是赊销的形式,即先用后买。但从实质上看,电力消费行为等同于银行信用卡消费方式,在欠交电费和信用卡逾期还款时,均会产生违约费用。银行信用卡还款不及时会影响储户信用等级评价,而客户欠交电费、违约用电却对信用没有任何影响。对于违约用电的客户和企业,供电公司过去采取的措施也较为单一,除收取电费违约金,只能按照相关电力法律法规采用停止供电等形式。这对于一些长期信用不良的用电客户约束力度不够,违约成本较低。 签约仪式上,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晏治喜表示,把企业用户拖欠电费、窃电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电力企业与银行深层次的战略合作,此举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用户尤其是企业用电客户的诚信用电和交费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意义重大。 同时,通过征信系统能及时共享企业的用电交费信息,还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信用还款能力,提前了解企业的信贷融资情况,降低审贷成本,辅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将企业用电信用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晏治喜介绍,下阶段,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继续深化合作,在完善企业用户征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个人用电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更好地服务湖南社会经济发展,共同促进诚实守信、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关介绍:被记录的企业用电失信行为有哪些? 1.最近12个月存在两次及以上欠费或一次欠费90天及以上仍未偿还的;(当月电费超过当月最后一天仍未交纳视为一次欠费,次月1日作为欠费的起算日期) 2.由行政执法或电力管理部门确认的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主要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