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8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国务院出台六项减税政策以来,我省小微企业政策受惠面达100%,共有5041户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223.38万元,户均减免额为1.04万元。 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包括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和6项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其中,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受益对象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来讲,就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享受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据悉,截至2017年7月21日,我省地税征管小型微利企业共44569户,其中盈利企业中符合条件的5041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政策实际受惠面为100%,比去年同期增加1,228户、增长32.21%,减免企业所得税5223.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31.52万元、增长118.38%,全省户均减免企业所得税1.04万元。 全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户主要集中在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有4974户,占享受政策户数的98.26%。应纳税所得额从30万元扩围至50万元后,全省扩围后享受政策优惠22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292.49万元,占全省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24.74%,其户均减免税额5.82万元。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地税局还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税收减免税情况。2017年上半年,全省地税减免税规模达98.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96亿元,为全年降成本预期目标的93.43%,这说明,纳税人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超过了预期。从减免税上亿元的税种看,减免企业所得税74亿元,契税5.9亿元,增值税5.3亿元,个人所得税1.3亿元,耕地占用税6.3亿元,土地增值税3.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