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 熊莺)5月22日,记者从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在人事薪酬制度上也有创新点。 据悉,开发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干部队伍建设是开发区事业不断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创新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选优用优、按绩定酬的激励机制,尽可能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小环境,使开发区既出“建设成果”,又出“人才成果”。 据介绍,《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参照了部分省市的经验,在开发区推行企业化管理全员岗位聘用制,对社会聘用进入开发区的工作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对原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档案由原单位管理,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年度考核晋级、晋职、工资调整等手续,相关手续及时归入档案。”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绩效工资制,按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兑现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