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纪念日,以国家公祭的方式,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30多万同胞。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下半旗。
《南京南京12·13》 ——写在国家公祭日之际 文/东郎张超
谁的伤恨
刺痛了我的心田?! 痛啊痛, 痛成了永远…… 我想象着,
孩子的哭喊, 母亲的泪眼, 父亲无助的痛恨! 我仿佛看见,
三十万同胞的呼吸, 风干了, 南京泪流满面的容颜。 —— 12·13!
南京!南京! 12·13, 南京!南京! 我和世界都无法挪动, 这座深刻在世界记忆中的 生命之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