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9年 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湖南商贸流通行业协会,有关湖南异地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挥湖南商协会作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商秩〔2018〕6号),现将《2019年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商务厅 2019年2月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挥湖南商协会作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商秩〔2018〕6号),积极服务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现就2019年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关于湖南商务诚信平台建设 (一)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采取省市县三级平台贯通、政会企合作建设、大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等方式,对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逐步形成对多个行业或区域的信用评价结果,用于行政管理环节和内外贸易、投融资等领域,服务政府决策,提升市场运行效率(9月31日前完成); 2.选定符合条件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做好厅本级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端口接入等工作。按照基础信息、经营信息、优良和不良信息三个类别,对商务部门内部的行政管理对象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逐步推进与相关部门、信用平台的对接,循序渐进地实现区域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9月30日前完成); 3.分区域分行业甄选积极性高且有代表性的若干商协会进行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示范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3月15日前完成)。 (二)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将商务领域行政许可信息9项、行政处罚信息19项、备案年审信息4项、表彰荣誉信息3项,共计4大类35项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并推送至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9月30日前完成); 2.各市州、县市区分别选取一家商协会作为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示范试点,推动本地区商务诚信工作(3月15日前完成)。 (三)商协会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据,对每一个会员企业建立电子信用信息档案,开放会员企业信息数据,每季度更新、归集、公示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6月30日前完成); 2.配合省商务厅及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及时向平台推送会员企业、经营合作伙伴或消费者的失信信息(全年工作)。 二、关于湖南商务诚信文化建设 (一)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运用商务系统各级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弘扬湖南商务诚信文化,营造诚信兴商的舆论氛围(全年工作); 2.联合发改、财政、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召开商务诚信建设专题座谈,探索将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列为商务领域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等工作的一般程序(全年工作); 3.组织召开商务诚信建设座谈会,对2019年商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了解市州、商协会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3月31日前召开); 4.组织部分市州、商协会代表赴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学习商务诚信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政企合作、信用评价等方面的经验做法(7-8月)。 (二)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指导相关商协会和企业,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收集、整理、核实商协会相关信息,建档立册,并适时组织工作座谈(4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组织部分企业,以建设“诚信行业”“诚信园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等方式,以点带面,引领商务领域市场主体自觉践行商务诚信(9月30日前完成)。 (三)商协会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商协会的网站增加商务诚信专栏。主要宣传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目的意义、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归集和公示信用信息(4月30日前完成); 2.修改商协会章程。商协会要将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纳入章程并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会员企业入会前的信用情况审核和入会后的诚信监督,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专项承诺,并签订承诺书(6月30日前完成); 3.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消费进万家”“商务诚信大讲堂”等商务诚信宣传、讲座活动,营造商务诚信文化氛围(9月30日前完成)。 三、关于诚信湘商品牌建设 (一)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下发《湖南商协会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评价办法》(7月31日前完成); 2.考核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单位,督促其整改,对在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商协会给予通报表彰,并以奖励代替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商协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9月30日前完成)。 3.及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及信用湖南网站上进行公布(11月30日前完成),以宣传湖南诚信品牌。 4.对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突出的各级商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扬(12月10日前完成)。 (二)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行业情况,从宣传倡导、组织协调、行业自律、配合协助等方面,每年对商协会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11月30日前完成)。 (三)商协会牵头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诚信企业评价指标、评价细则,组织会员企业通过评价、考察、行业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商务诚信评价活动(9月30日前完成); 2.商协会做好会员单位及会员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如有变化,及时报省商务厅备案。每年据实调整信用等级(9月30日前完成)。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