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倡导慈善行为,省慈善总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公益慈善素材,宣传慈行善举,传播正能量。现将素材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素材围绕慈善人物、慈善活动、慈善事迹、慈善案例、慈善项目等内容,表达真情实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积极向上,富有创意,彰显时代特色。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文字类:体裁不限,议论文、记叙文、散文、随笔、诗歌等均可,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二)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单张照片像素不小于5MB。 (三)短视频类:切合主题,时长5分钟以内;支持横、竖屏等多种形式,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要求视频画面清晰,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 四、投稿方式 (一)投稿作品可用电子邮件发送,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公益慈善素材”,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gzscssgc@163.com,稿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纸质文档需打印或誊写清晰,请在信封上标注“公益慈善素材”,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寄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0号贵州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邮政编码:550004,联系电话:0851-86838973,文字、图片、视频请随信寄送。 五、其他事项 (一)来稿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公益慈善主题,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时代特征。 (二)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三)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来稿版权归省慈善总会所有,省慈善总会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五)省慈善总会择优将征集作品推送至主流媒体、网络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并将结合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活动进行展览展示。 (六)拟采用的作品将在相关媒体或省慈善总会微信、微博和官网进行公示。采用的作品,将按照300元/件的标准发放稿费。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通知所有规定。本征集通知解释权属于省慈善总会。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