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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 4年扶持3050人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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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3:4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姚东)11月24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引导和支持贵阳市大学生创业,从今年至2017年,有关部门将全力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30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据介绍,扶持对象包括已在贵阳创业或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留学回国人员),重点扶持年龄在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从今年至2017年,全力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30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今年不少于500人,2015年不少于750人,2016年不少于850人,2017年不少于950人;至2017年,建立起全市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体系,形成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体制机制。
    有关部门将对大学生创业给予多项扶持政策:
    1、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创业不能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高校、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外,到辖区工商分局备案允许试营业6个月。
    2、税收有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营业税。
    3、资金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组织创业的,可申请每人最高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担保贷款额度根据自主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以及提供的反担保能力予以确定。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人均最高2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其中,贷款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由中央和省财政贴息,超过部分由同级财政贴息。
    4、“3个20万”奖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自主创业的,符合贵阳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3个20万”的扶持奖励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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