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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四类老人可申请入住公办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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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1: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类老人可申请 入住公办养老院

  市民政局局长就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昨日下午,李淑华老人开心入住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长沙晚报记者 陈飞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华)“这里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好,住在这里好开心。”昨日下午,长沙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点启动暨长沙老年康复护理院成立授牌仪式在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举行,全国劳模李淑华成为第一位根据轮候制入住的老人。

  据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龙环介绍,除李淑华之外,院内入住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老人共有10名。养老轮候评估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老年人照料信息管理系统,将老年人的需求、评估与服务机构信息纳入统一数据库,按申请先后次序与困难程度轮候。

  公办养老院轮候制的实施将改写“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办养老院空置较多”的现象,这一惠民政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又讯(记者 朱华)养老轮候制怎么实施?入住老人的费用怎么处理?昨日,长沙市民政局局长陈昌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符合四类条件之一的老人可自愿申请

  问:为什么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工作?

  答: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职能,使需要照料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1号)精神,特出台了长沙市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办法。

  问:哪些老人可申请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

  答:长沙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中度失能老年人,符合以下四类条件之一且无暴力倾向、无精神疾患、无传染性疾病的可自愿申请参与轮候:

  重点优抚对象:是指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部队退役人员、参核部队退役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中,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公、因战、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程序审批,取得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在乡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乡人员。)

  失独人员:是指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个人。

  市级以上劳模或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

  无子女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是指没有子女且本人收入低于长沙市当年度企业退休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老年人。

  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市老年公寓管理所进行轮候试点

  问:养老轮候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老人可自行或由子女、亲友代为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平台上提出申请,经社区、街道核实资料真实无误,区(县)、市两级民政局审批通过后进入轮候流程。当公办养老机构出现与老人申报信息一致的空缺床位时,由评估中心通知老人参与评估,评估结果与申报信息符合,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具体流程可登录长沙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平台了解,网址:http://www.csyl.gov.cn/lh/index.html

  问: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单位有哪些?

  答: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长沙市老年公寓管理所作为轮候试点单位,承担长沙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工作职责。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试行。长沙市民政局委托长沙市按摩医院对申请人开展入住评估工作,采取第三方评估形式,负责及时提供准确的评估轮候信息。

  问:为什么选择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进行养老轮候试点?

  答: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于长沙市民政局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孤残弃儿、“三无”和社会寄养老人的养护、康教和医疗等工作,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是目前省内功能最齐全、服务最规范的公办综合性示范养老康复护理院,可为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临终关怀、心理咨询、休闲娱乐、社会支持等养老服务。今年,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再推新举措,成立长沙老年康复护理院,现有养老床位500张、医疗床位498张,是省、市医保定点单位,有充足条件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职责,为本市缓解养老需求压力。

  费用由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组成

  问:老人入住是怎么收费的?

  答:公办养老机构目前只收住特殊困难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护理等级对应为特级和一级护理。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核定,由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组成,护理费+床位费约为2100-2400元/月,伙食费:450-600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0731-85215515),长沙市老年公寓管理所(0731-8415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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