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央行再出手!假离婚买房不好使了 长沙会出台相关规定吗

[复制链接]

9094

主题

9193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360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5 17:2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一轮“限购令”出来后,有网友就编写了“如何让一个家庭贷款购买三套甚至四套房”的所谓攻略在网上流传,其中提到的办法就是“假离婚”。不过,央行新鲜出炉的政策显示,这样的办法在北京很难行得通了。
       3月24日,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此前出台的长沙限购令并未对离婚情况购房作出规定,长沙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规避限购令假离婚买房的,不排除会出台相关细则。
       业内分析此举是为填补漏洞
       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网上流传一些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对此,权威部门表示,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的,不管本人还是配偶,只要贷过款的,就算有贷款记录了。因此,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并不可行。
       广州楼市新政也明确规定了认房又认贷,并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离婚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这一政策旨在打击“假离婚”购房者,是填补漏洞的举措。举例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共同买房并共同申请过房贷,即便通过“假离婚”,某一方净身出户,因“无房有贷款记录”,再购房不能享受首付三成的优惠。广州则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打击假离婚买房,可更大程度上确保首套购房群体的基本购房利益,对于一些炒房等现象进行了必要的打击。预计北京此类做法后续会得到其他城市的模仿,这对于规范结婚离婚的行为、确保购房行为稳定等有积极的作用。
        长沙可能再出解释文件
        长沙楼市新政细则明确,住房套数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限购区域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和网签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长沙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长沙限购令及相关细则尚未有对所谓“假离婚”购房行为的规定,但不排除会出台相关细则。
湘经联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李杰表示,长沙暂未对离婚情况购房作出特别规定,事实上,很多人尤其是女性还是很忌讳假离婚的,因为怕男方有另外的想法,并不容易做通女方的思想工作。
        “长沙新政目前看相对温柔,其实具体执行起来还是有杀伤力的,网签审核严格加上贷款比例提升,如果还起不到效果,很可能再出解释文件。”湖南建工置业营销策划部部长周事勇说。
       “如果想离婚购房,也只能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归属一方,另一方净身出户。净身出户一方虽有资格购房,但必须承担假离婚变真离婚的风险。”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聂志刚说。
         律师说法
         假离婚法律风险知多少
        长沙一位律师介绍,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网上流传假离婚购房“攻略”
        限购令陆续出台,有网友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家庭能用贷款买下三套房甚至四套房?
        目前流传的一份假离婚购房“攻略”是这样描述的:A与B为夫妻关系,两人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限购令后,AB离婚,房产归A。B另购买房产一套。此后二人复婚,并签署财产协议,约定B的所有资产归A,此后二人又离婚,B仍然属于无房户,又可购买房产。如此循环往复。
        事实上,早在2013年3月,随着当时“国五条”限购政策的出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都出现了离婚登记人数突然成倍增长的现象。统计数据显示,南京在当月有4684对夫妻离婚,是前一年同期的2.4倍。更夸张的是,一个月开出去的单身证明多达23627张,是前一年同期的2.55倍。
        厦门限购新政
        新购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交易
        3月24日晚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厦门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准则。
       《通知》指出,凡厦门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厦门本地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需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盛世湘黔网》www.cnssxq.com传承湖湘文化  网聚湘黔精英,加强民间交流,助推湘黔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